以公司名义能回购股东的股权吗
衢州衢江律师事务所
2025-04-12
1.有限责任公司: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对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2.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等六种特定情形下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回购股东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购情形不同。
法律解析: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若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情况,对相关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而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六种特定情形下除外。这些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公司的股权回购行为。如果您在公司股权回购方面遇到问题,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回购股东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形下,反对股东会相关决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合理价格回购股权。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等特定情形除外。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正常运营,建议如下:
1.公司应及时向股东披露经营和财务状况,确保股东知情权。
2.当出现可回购股权情形时,公司需遵循法定程序,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3.股东要增强法律意识,在符合条件时积极主张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定情形下股东有股权回购请求权。比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修改章程使公司在原应解散时存续等情况,反对相关股东会决议的股东能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这保障了股东在公司决策违背自身利益时的退出权利。
(2)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如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等。这些规定既保证了公司资本的稳定性,又考虑到了公司运营中的特殊需求。
提醒: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情形和程序有别,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以获专业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遇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情况,且自身对相关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可主动与公司沟通,要求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法定允许收购股份的情形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出公司回购股权的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第一百四十二条对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作出了相应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等六种特定情形下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回购股东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购情形不同。
法律解析: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若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情况,对相关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而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六种特定情形下除外。这些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公司的股权回购行为。如果您在公司股权回购方面遇到问题,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回购股东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形下,反对股东会相关决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合理价格回购股权。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等特定情形除外。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正常运营,建议如下:
1.公司应及时向股东披露经营和财务状况,确保股东知情权。
2.当出现可回购股权情形时,公司需遵循法定程序,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3.股东要增强法律意识,在符合条件时积极主张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中,特定情形下股东有股权回购请求权。比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进行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修改章程使公司在原应解散时存续等情况,反对相关股东会决议的股东能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这保障了股东在公司决策违背自身利益时的退出权利。
(2)股份有限公司通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如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等。这些规定既保证了公司资本的稳定性,又考虑到了公司运营中的特殊需求。
提醒: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情形和程序有别,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以获专业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遇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情况,且自身对相关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可主动与公司沟通,要求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法定允许收购股份的情形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出公司回购股权的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第一百四十二条对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作出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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